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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草果综合标准》通过立项评审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怒江已成为全国草果的核心产区 记者 李寿华 摄

  近日,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组织修订的《怒江草果综合标准》通过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立项评审。

  草果产业是怒江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已有40余年种植历史。目前,怒江州草果种植面积达111.4万亩,挂果面积41.4万亩,鲜果产量4.74万吨,全产业链产值13.2亿元,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为全国第一,带动了4.31万户贫困户脱贫,户均增收2700元左右。以草果为主的香料产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制定《泸水市草果综合标准》以来,怒江州就再未制定过任何草果地方标准。随着怒江草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种植技术日趋成熟,产品质量逐步提高,草果用途日益广泛,制定新的草果综合标准迫在眉睫。为规范怒江草果的种子种苗、种植、干燥技术,同时便于贸易、仲裁、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和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决定将原来的《泸水草果综合标准》修订为《怒江草果综合标准》。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和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通过查阅近几年来的试验数据、入户实地调查、专家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草果种植的技术层面、修订标准的层级结构、专业术语的规范、科学性到实用性等方面深入探讨、研究。综合多方意见建议,按照相关规定,从草果种子种苗繁育技术规范、草果种植栽培管理、草果鲜果采收及干燥3个部分进行了独立修订。

  《怒江草果综合标准》与《泸水草果综合标准》相比,第一部分主要修改了分布范围、种子采集时间、处理方式、用种量、育种方法、农药品种;第二部分主要修改了生长环境条件范围、种植季节、农药品种,并增加了物理防治;将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修订为一个部分,主要修改了标准名称,对鲜草果和成熟果实的内涵进行调整,采收时间、存放方式、搬运等具体内容进行修改,把原来烘烤方法改为干燥方法,修改晾放为贮存,增加了干果分级标准。(记者:李寿华 通讯员:吴莲张)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zhoushilianbo-new_0831/390065.html?cid=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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