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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在山西盂县被石店煤业盗采煤炭资源者叫“停”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环保人生 作者:佚名

  “厉害了”石店煤业,能让国家《矿产资源法》,《刑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打击私挖乱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文件变得无效!据当地群众反映: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一家名为石店煤业的企业多年私挖乱采盗采国家煤炭资源无论举报到哪里也都是一个结果没人管。反映群众表示:这也意味着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策略被这些私挖乱采者叫“停”!

 依法治国在山西盂县被石店煤业盗采煤炭资源者叫“停”

  依法治国 权威评论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到2020 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党中央突出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厉行法治的信心和决心。”

  但是在山西阳泉市盂县石店煤业私挖乱采为何如此猖獗呢?这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单位是如何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四十四条【无权、越界开采】 未取得采矿权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开采区域内开采的;

  (二)擅自开采重要矿产资源的;

  (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采取破坏性方式开采的。

  第五十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刑法》违法采矿罪司法解释:

  违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的,涉嫌违法采矿罪,违法采矿罪侵犯的是国家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规则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主管是有意犯罪,为了获取矿产违法牟利。 违法采矿做法包括无证采矿的做法、私行在未准许矿区采矿的做法、私行开采保护矿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限定:违背矿产资源法的限定,未获到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私行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私行开采国家限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违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违背矿产资源法的限定违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限定,以违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未获到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 (二)私行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三)私行开采国家限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隶属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限定的“未获到采矿许可证私行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注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越过采矿许可证限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限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获到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而石店煤业在孙家庄镇的生态治理项目却在大量开采煤炭资源,该企业一位负责人曾透露开采没有取得采矿证,其他手续都有,年产值可达三十多万吨,用来抵石店煤业年产九十万吨的产能,能够开采多年也是依靠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的支持。

依法治国在山西盂县被石店煤业盗采煤炭资源者叫“停”

依法治国在山西盂县被石店煤业盗采煤炭资源者叫“停”

 
 
 

  这是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上的一篇通稿,大家看下边该文章部分内容划红线部分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成果展】整治行业乱象 严打违法行为》

  ——省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 时间:2020-12-06 06:41 来源: 山西日报

  “围绕“三书一函”

  持续狠抓整治整改

  深挖彻查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严厉打击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目前,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收到“三书一函”566件,已办结537件,正在办理29件。紧盯“三书一函”中反映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对行业监管进行了全方位整治整改。

  通过梳理“三书一函”中反映的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突出问题,省自然资源厅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关于严禁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严厉打击借各种名义非法违法采矿的通知》等,通过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势头,不断深化巩固全省矿业秩序管理成果。

  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用地用矿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了“全省违法用地清零专项行动”,对全省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彻底清查整治。为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的通知》,集中利用半年时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自然资源厅迅速行动,已牵头完成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

  针对省扫黑办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省自然资源厅迅速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的整改方案》《行业监管整治工作方案》,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全省自然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监管工作任务,有效净化自然资源领域环境。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中央、自然资源部及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结合典型案件深入溯根源、查原因、找办法,以铁的担当认真履职,以铁的作风查处到位,以铁的意志坚决打击,以铁的纪律严肃问责,切实做到“线索清仓”“行业清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歼灭战。(李全宏)”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成果展】整治行业乱象 严打违法行为 - 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hanxi.gov.cn/yw/sxyw/202012/t20201206_867995.shtml

  盂县石店煤业的生态治理项目却以无证开采煤炭资源为目的,这样的私挖乱采也能得到政府和监管单位支持!在此我们不得不说“厉害了”石店煤业,能让国家《矿产资源法》,《刑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文件变得无效!这到底是国家法律的悲哀呢还是这个社会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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