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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等重点任务。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方案》提出: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修订我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总结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依法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研究细化征收流程、征地补偿安置等配套政策。依法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

  健全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探索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标准地”制度,建立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对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取得土地的工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可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研究制定兼容性地类和相关控制指标;同一宗土地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的重要性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属新产业新业态的工业用地、科教用地,兼容符合自然资源部相关规定用途设施(不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5%的,仍按工业、科教用途管理。

  鼓励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鼓励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拓展地上地下空间,经批准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鼓励国有企业改制依法依规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盘活存量国有土地资产。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地主体前提下,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新兴产业及我省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经批准可在5年内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

  完善土地要素管理机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实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制度,统筹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滚动计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完善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机制。实施城乡土地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登记,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推进我省不动产登记立法相关工作。 【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原文链接:http://zrzyt.fujian.gov.cn/xxgk/gtdt/gtyw/202103/t20210317_55509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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