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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308线郑记堡至石沟驿公路项目(盐池段)先行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你局《关于省道308线郑记堡至石沟驿公路项目(盐池段)先行用地的请示》(盐自然资发〔2020〕97号)收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30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308线郑记堡至石沟驿公路项目(盐池段)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网布局规划(2015-2030年)》中省道308线盐池至中卫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该项目通过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考虑该项目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可施工时间短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该项目按期完成建设,同意先行用地9.022公顷(农用地5.069公顷〔耕地1.4公顷〕,建设用地3.9461公顷,未利用地0.0069公顷),其中4座中桥用地0.2042公顷,4.7公里路基用地8.8178公顷。先行用地范围应在用地预审范围之内。

  二、该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施工用地前,要依法及时足额兑付先行用地所涉及被征地群众的补偿,妥善做好群众安置工作。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局要组织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保护耕作层土壤资源。

  四、你县及建设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用地审批。逾期未报批的,应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待工程用地正式批准后方可复工。停工期间,暂停受理你市其他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申请。

  

  

  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zrzyt.nx.gov.cn/gk/gtkjgl/ytgz/202005/t20200512_2078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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