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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公告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简称“海岛中心”)是2012年获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隶属自然资源部,为国家公益一类综合型海岛业务支撑与科学研究机构,主要承担制定海岛开发与保护法律政策、规范标准的相关基础性研究工作,承担海岛资源与环境调查监测、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及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开展与海岛研究有关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等。为充实人才队伍,现开展2020年度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0年度中心计划招聘在职人员4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体岗位要求外,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海岛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岗位1:2020年8月12日-2020年9月30日,9月30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2)岗位2、3、4: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4日,8月24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详细填写《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户籍证明、英语等级证明、有关从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明等,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IRC_zhaopin@163.com,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格式都为:岗位序号+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本单位将结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2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邮箱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

  考试由中心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各占50%。岗位1、2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面试,岗位3、4需参加中心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A卷》和《海洋基础知识》,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各100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两门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和调剂。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分为两部分:首先由面试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再由考官结合岗位要求进行提问,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根据招聘工作的初步安排,笔试时间预计为2020年9月上旬,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第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若第一名笔试和面试成绩皆相同的,由本单位根据工作经验、工作实绩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后,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本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请及时查看本单位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此次招聘岗位的聘用人员要求签订聘用合同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四)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中高层次人才,并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六)单位信息

  单位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坛南湾田美路1号

  邮    编:350400

  单位网址:http://ircmnr.com/

  邮    箱:IRC_zhaopin@163.com

  咨询电话:陈老师  0591-86165670

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

2020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008/t20200813_2541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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