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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撤销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自然资源部关于撤销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行政许可的决定

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2017年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中,通过虚构部分技术人员身份信息和业绩材料,欺骗取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编号:362017140366)。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自然资复议〔2020〕220号(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十四条“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的有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撤销原国土资源部2017年4月批准江西中创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行政许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362017140366)自始无效。涉及失信惩戒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然资源部

2020年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008/t20200813_2541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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