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公积金中心开通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七台河市民毕先生直接将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划转至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成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第一个受益者,也标志着七台河公积金中心此项业务正式开通。
年初以来,为推动七台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最大限度满足工薪群体住房需求,七台河公积金中心推出了涵盖公积金提取、贷款等多个方面的惠民政策“工具包”。此项业务的开通,不仅丰富了“工具包”内容,还极大减轻了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筹资压力,让“有钱不能用”变成“想用快速用”!此项业务开通前,缴存人想要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需要先筹集自有资金,然后凭借购房合同及支付凭证才能申请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出来,这对于很多工薪阶层家庭来说无疑是不小的压力,甚至还要体会“借钱难”的滋味。现在,缴存人购买七台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只要签订购房合同后,带上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中心的服务窗口,就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由七台河公积金中心直接将资金转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在这里需要提醒广大缴存人,目前此项业务仍处于试运行阶段,仅限于购买七台河市滨尚雅居二期、海天家园扩建一期、德政小区三期的新建商品住房。下一步,七台河公积金中心将加快推进系统开发、数据对接等后续工作,尽早实现业务覆盖市域内全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助力缴存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0/202411/c00_317874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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