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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内建质〔2024〕192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我区已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做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冬季雨雪大风、寒潮冰冻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历来是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同时,岁末年初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季节,抢工期、赶进度增多以及工人节假日情绪波动等不利因素叠加,施工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分析研判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精准研判风险,前移工作关口,抓好督导检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进行全面自查、不间断排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所有计划冬季施工的项目,必须针对项目施工特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并经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一)住建主管部门要对冬季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一律停止施工。要加大对企业项目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人员在岗履职。

  (二)加强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及市政管沟、动火、登高、用电、有限空间等事故多发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危大工程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执行、验收全流程管控;加强起重设备的监控和维保,保证起重设备安全性能,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做好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

  (三)做好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准备,强化施工现场防风、防冻、防滑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积水、积雪,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严禁在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大风天气应停用塔吊、升降电梯等起重设备,禁止工人高处作业。

  (四)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对作业人员加强恶劣天气下防雪、防风及防火安全教育,做好班前安全提示和交底,规范施工操作行为,严禁冒险违章作业。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对于危大工程施工或其他危险作业,专职安全员必须现场检查指导。

  (五)做好中止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对中止施工项目要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停用的机械设备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配电箱,安全装置要制动到位、齐全有效。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停工前各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停工项目要确保处于封闭状态,有效防范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三、紧盯风险,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动火动焊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焊接等明火作业管理;强化易燃可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油漆、涂料等单独分类存储,建筑废弃物及时收集清运,可燃易燃建筑材料采取隔离、湿化等措施;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做好生产生活用电负荷和线路安全检查,禁止在工人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使用明火,防范违规用电导致火灾、触电和烟气中毒事故;加强现场食堂用气安全管理,落实燃气安全使用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

  四、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工作体系并加强应急管理,明确抢险救灾人员,落实抢险救灾机械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要密切关注冬季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保持通讯联络,要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要广泛宣传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冬季施工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人员消防、用火意识。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s://zjt.nmg.gov.cn/zwgk/tzgg/202411/t20241113_2606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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