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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通用途泊位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辽自然资海验〔2024〕14号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通用途泊位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经我厅组织竣工验收,现通知如下:

    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通用途泊位工程(国海证2013B21088117678号),批准填海造地43.9921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41.6761公顷,项目建设填海造地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宗海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开展建设活动,不得随意改变填海用途。

    附件:营口港仙人岛港区通用途泊位工程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宗海界址点坐标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zfgkzdgz/-tdgy--zfhy--spjg--zcps--jytabljggk/202411121029299455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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