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2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发布时间:2024-11-12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中储粮自11月9日起在安徽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2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一步获悉,从11月9日起,我省先行在滁州天长市、来安县和六安霍邱县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后期将结合市场形势,另行公布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发挥最低价收购托底作用,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2024年,我国继续实施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7元、129元和131元。
抓好秋粮收购,是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内在要求。根据此前召开的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我省要求各地主动作为、提前谋划,高质高效完成秋粮收购各项任务。备足仓容,合理设置收购库点,并备齐人员、备全设备,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坚持市场化收购理念不动摇,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踊跃入市。加强中央、省市县多级联动,发挥政府储备中晚稻收购价格市场引导作用,维护粮食收购市场平稳。严把政府储备粮入库质量关,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此外,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出,各地要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着眼于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做好加工、储运、配送、供应等各环节有效衔接,确保粮食供应充足、运行平稳。统筹抓好政策性和市场化收购监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从售粮农民实际诉求出发,让农民售粮更舒心、更放心。
(许昊杰)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zwxxi/5758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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