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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更新增补人选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厅管各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要求,为做好我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会专家库”)动态管理,发挥自然资源领域专家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现就推荐评委会专家库更新增补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专业技术工作,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管理要求,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从事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测绘、国土、海洋等专业(下称“本专业”)工作。

  1.测绘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技术岗位。

  2.国土专业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土地用途管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土地价格评估等技术岗位。

  3.海洋专业包括海洋资源(海域、海岛、海岸线)调查监测、涉海专项规划编制、海洋资源资产核查与价值评估、海洋经济调查与海洋产业研究、海洋生态修复及防灾减灾等技术岗位。

  (四)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3年及以上,或正高级职称满1年及以上。

  (六)常年在广东省内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院士、国家和广东的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除外),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二、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标准条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人数不限),填写《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1,原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专家库导入模板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并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推荐材料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前报送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与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联系人:袁国铖

  联系方式:020-83629942

  邮箱:szrzyt_kjc@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311室

  附件:1.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专家库导入模板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nr.gd.gov.cn/zwgknew/tzgg/gg/content/post_4510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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