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停靠在东营渔港、刷写“鲁东渔70028”船名号的渔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2024年7月8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第四支队在48/6渔区(38°11′N118°29′E)查获一艘涉嫌“三无”船舶,该船舶现扣押在东营渔港,经本机关调查核实,该艘违规船舶系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现依法向社会公告送达对上述违规船舶依法作出的鲁农(渔政)告〔2024〕7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如下:依据《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公安等部门予以没收。”之规定,拟对停靠在东营渔港、刷写“鲁东渔70028”船名号的渔船依法予以没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6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如对本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等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第四支队
联系电话:0536-5213086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789号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410/t20241012_4763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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