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4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提升评标专家的评标能力,经研究,我厅决定举办2024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25日。

  二、继续教育对象

  2024年9月1日以前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三、继续教育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评标专家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完成报名(详见附件)后,即可参加线上继续教育。所有继续教育视频均需完整观看,观看进度达100%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环节。能力测试得分达60分及以上并通过审核的评标专家可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成绩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第一次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可补测1次,补测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23:59。

  请评标专家按照《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进行报名、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一)招标文件范本;

  (二)评标纪律及案例分析;

  (三)评标专家廉洁教育和案例启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近年招标投标政策有关文件。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我厅主办,厅培训中心承办。

  (二)本次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全程随机抓拍,请各评标专家确保线上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的设备已安装可正常使用的摄像头。系统没有接收到摄像或摄像与报名所用照片比对不通过的,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无效。

  (三)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处理(QQ:3826858195)。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0771-2260298。

   

  附件: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评标专家继续教育

  操作手册

  

  1.1登录方式

  统一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网址:https://gxjzsc.gxcic.net/)注册和登录,无“桂建云”账号的人员需进行注册(注册及登录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方式在“桂建云”网站页面右侧及底部),完成“桂建云”账号注册登录后,进入“桂建云”办事大厅,点击培训考试下方“广西住建领域培训考试系统”跳转登录。(继续教育客服QQ:3826858195)

  选择“办事大厅”—“广西住建领域考试培训系统”(该系统支持大部分主流浏览器)。

  

  

  选择“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模块。

  

   

  进入模块、继续教育、能力测试前都需要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次识别需要绑定人脸人员信息:

  1.1.1维护人员基本信息,填写人员姓名、身份证等人员信息,上传标准照(照片格式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

  

   

  1.1.2维护基本信息后进入人脸识别页面,需摄像头对准人脸后进行人脸识别(如识别不通过请核对相片是否清晰,以及摄像头是否正常)。

  

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报名方式如下1.2报名管理

  点击报名管理,选择计划,点击报名按钮。

  

  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需附件,核对无误后保存并关闭(注意填写信息时请核对报名信息是否有误,如姓名、身份证等字段是否正确,保存并关闭即是提交报名,提交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1.3选课管理

  进入“选课管理”进行选课。根据提示选择所有继续教育课程。可点击“课件查看”和“查看”查看课件信息(需选够计划要求学时,学完才可进行能力测试)。

  

  

1.4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进行继续教育,根据所使用的浏览器进入对应的“继续教育”观看视频,所选课件观看进度为100%后,才可进入“能力测试”进行能力测试。也可根据需求取消已选择的课程(注意:学习前需要确认摄像头硬件是否正常使用,继续教育过程系统会不定时进行抓拍,并且抓拍到一定数量的相片才可进行能力测试)。

  

  

   

  注意:继续教育或者能力测试系统会不定时抓拍相片,需看查左下角摄像头是否正常,请尽量将摄像头角度对准正脸。

  

1.5能力测试

  完成继续教育后,进入“能力测试”模块,点击参加“能力测试”后即可进入能力测试,根据浏览器选择对应的通道,能力测试时检测摄像头是否正常,并及时保存答案,答题后提交试卷(注意:能力测试前需要确认摄像头硬件是否正常使用,能力测试过程系统会不定时进行抓拍,请尽量将摄像头角度对准正脸)。

  

  进入“能力测试记录”界面,可查看能力测试成绩是否合格,如果成绩不合格,点击对应能力测试计划“补测”按钮进行补测。如果补测一次仍不合格,则本次能力测试不通过。若成绩合格,点击“提交”等待主管部门审核能力测试记录。如果审核不通过,可点击“审核查看”按钮查看不通过原因。

  

1.6合格证明

  能力测试成绩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合格证明”模块查看、打印合格证明。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90808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