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项目 > 正文

《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批 明年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8-12 来源: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是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推进鹤壁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也是提升生活品质、建设北方美丽城市的必然选择。《条例》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标志着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轨道。

  据悉,《条例》共24条,注重规划建设,明确专项规划应确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布局、用地、规模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规定专项规划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协助职责、管理责任人职责、收运处置企业职责等作出规定。


原文链接:http://hnjs.henan.gov.cn/2024/08-07/30328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