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正文

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将于2024年元旦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高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我国是海洋大国,主张管辖海域总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拥有大陆岸线1.8万多公里、海岛岸线1.4万多公里,拥有世界海洋大部分生态系统类型。海洋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对于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共九章,包括总则、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陆源污染物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位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全面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完善海洋生态保护,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域外适用,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

  实施好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位负责人说,要加快完善配套规定,确保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有效实施。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法宣传普及,解读阐释好新规定、新制度、新精神、新举措,增强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海洋环境的内生动力,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同步推进。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310/t20231025_280436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