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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非公证继承推行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谢谢你们,不但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还帮助我节省了一大笔公证费用,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办理完非公证继承业务的张女士对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不停地表达着谢意。张女士是攀枝花市实行非公证继承业务部分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后得到便利的第一人。

  在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过程中,由于年代久远、登记制度不健全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往往会出现“取证难”等情况,成为老百姓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难点、堵点”。为切实解决群众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的疑难问题,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非公证继承业务探索实行部分事项告知承诺制。如仅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到场办理,被继承人死亡时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申请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获取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此外,攀枝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在服务大厅咨询台设置服务指引,将服务专窗升级改造为非公证继承室,分设休息等候区和业务办理区,设置排号系统,让群众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更加便捷、高效、有序。

  据悉,截至目前,已有450余户群众享受到了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利。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3/5/4/11c35c85e3ae443a828ee830e4b856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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