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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撤销《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北省承德县兴来石材有限公司苇塘沟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证明》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冀自然资函〔2023〕262号

  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

  你中心《关于撤销〈河北省承德县兴来石材有限公司苇塘沟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申请函的申请》收悉。

  鉴于你中心已核实:该报告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部分地段没有按地质勘查相关规范要求采取“基本样”,报告中所列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不真实,所取得的矿石质量数据涉嫌人为编造,矿体圈定不合理,核实报告不可靠。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九、已评审备案的,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真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程序撤销评审备案结果,并充分保障申请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规定,同意你中心申请,撤销《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河北省承德县兴来石材有限公司苇塘沟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证明》(冀自然资审〔2019〕462号)。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4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banshi/spjggs/zycl/10841377805493092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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