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正文

迎战汛期“大考”地灾防治要时刻谨记“三不放过”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3月24日,我国进入汛期,较多年平均入汛日期偏早8天。据预测,今年汛期区域性、阶段性旱涝重于常年,极端水旱灾害事件多发,黄河中下游、海河流域、松辽流域、珠江流域等汛情偏重。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自然资源系统和地质勘查行业正在迎来一年一度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大考”。综合以往地灾防治工作的经验做法,笔者认为,做好新一轮汛期地灾防治工作,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谨记“三不放过”,举一反三,完善化解地灾灾情险情的应急反应机制。

  

  何谓“三不放过”?即在调查处置地灾灾情险情时,对灾情险情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要求也正是地灾防治工作的核心要义所在。

  “灾情险情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是指在灾情险情发生后,相关单位或部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迅疾启动地灾调查评估工作,利用专业手段,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弄清楚灾害点的位置、地质环境条件、灾害地质体地表(地下)物质及结构、灾情险情规模类型、致灾孕灾原因、诱发因素、威胁对象、潜在危害等,并搞清各要素之间的因果关系,综合评价灾害体稳定性,评估次生灾害风险并预测危险区。此外,还要将调查结论和相关图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社会公众对灾害风险的警惕性。

  “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是指在对灾情险情进行调查、处理时,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灾情险情发生的预防措施,启动灾害防治工作网络体系。例如,针对灾情险情发生的原因,制订地灾防治方案,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划定为地灾危险区,予以公告并设置警示标志。开展类似区域的灾害隐患调查和风险排查,推动安装普适性地灾监测预警设备,提高地灾技防工作的“含新量”。在具备相关条件后,及时实施地灾治理工程,以减少地灾“存量”风险。

  “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地灾灾情险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防范措施也有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需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的科普宣传,营造灾害防御的社会氛围,使处在地灾易发多发区的广大群众,了解地灾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掌握必要的识灾避灾常识。同时,完善地灾防治群测群防的“消息群”,一旦遭遇灾情险情时,利用手机、短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组织群众相互提醒开展避让自救,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金标准”。

  我国山区面积广大,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再加上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以及工程建设活动,地灾的发生难以避免。在地灾灾情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坚持“三不放过”,落实好各项人防技防措施,化灾情险情危机为防灾减灾契机,方能有效实现减少灾害隐患存量、降低灾害损失,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者单位:河南省地质局)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zdc/202304/t20230404_27799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