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动态 > 正文

“习近平高质量发展新论断”系列之三:必然要求——推进农业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4-01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学习进行时】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深刻阐述了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推出系列报道“习近平高质量发展新论断”,与您共同学习。今天播发系列之三。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重要论断。

  

  农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和命脉。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离不开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4个“要”:

  

  ——“要严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土地是粮食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粮食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不能认为进入工业化,吃饭问题就可有可无,也不要指望依靠国际市场来解决”。只有牢牢守住土地“红线”,才能让农民挑起金扁担,担起粮袋子,筑牢农业强国的基础。

  

  ——“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把农业大国建成农业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强国的先决条件,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要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美丽宜居的乡村是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保障,乡村建设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要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实现农业现代化,不仅要有“科技”保驾,更需要“改革”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才能更有效地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要求。这次全国两会,在江苏代表团,总书记进一步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303/t20230329_118254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