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2021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遗留项目整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冀政转征函〔2021〕2062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山海关区2021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遗留项目整改)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外峪等6个村建设用地减少与海港区西港镇3个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项目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批复文号:冀国土资函〔2012〕977号)。
二、同意完善转用手续10.6070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9.6764公顷(其中:耕地1.2691公顷、园地7.0435公顷、林地0.7187公顷、农村道路0.2646公顷、设施农用地0.2550公顷、田坎0.1255公顷)、未利用地0.9306公顷。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2021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rzy.hebei.gov.cn/heb/banshi/spjggs/jsyd/10832675182745239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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