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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市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为促进设施农业发展,2023年我省拟继续对连栋温室、水稻育秧中心、浓香菜籽油加工、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等成套设施装备实施新产品补贴试点。同时,拟新增叠式蛋(肉)鸡养殖、水产养殖等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以加快养殖机械化发展步伐。根据农财两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关于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指引要求,成套设施装备新产品必须选择从事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咨询、鉴定、造价、监理等相关业务工作2年及以上,并且具有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工程监理专业机构开展资金兑付前的核验和资金兑付后的抽查工作。因此,需要试点县(市、区)安排配套的专项经费用于委托第三方开展核验和抽查(配套资金应不少于本地拟实施成套设施装备建设总金额的3‰)。

  2023年,我省拟对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试点县(市、区)进行调整,并由各地自愿申报开展成套设施装备新产品补贴试点,申报成功后,试点县新建的连栋温室、水稻育秧中心、浓香菜籽油加工、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叠式蛋(肉)鸡养殖、水产养殖等符合要求的成套设施装备均可享受补贴。请有意愿实施试点的县(市、区)向所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提交《2023年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试点补贴申请表》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机具核验的资金承诺函,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我处。

  邮箱:hbsnjhc@163.com,电话:027-87664883

  附件:2023年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试点补贴申请表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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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nyjxh/202303/t20230316_45876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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