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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业转型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是矿业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矿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生态思维和系统思维,在推动绿色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绿色技术不断进步、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加快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

  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矿业发展“风向标”

  新发展理念为矿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是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需要在资源开发利用全生命周期中,构建开采科学有序、资源利用高效、信息管理数字化、矿山社区和谐化的矿业发展新格局。

  ——推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严禁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开发利用。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管控,实现源头减损、源头减量,系统性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推动矿山生产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把创新作为培育矿业发展的新动能,营造矿山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引导矿山企业充分利用并加快技术改造,加快矿山机器设备迭代升级。

  ——推动资源利用由粗放开发向集约高效转变。通过科学规划设计,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减少储量消耗、资源浪费、矿山废弃物排放和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实现以更少的资源投入和更低的排放获得更高的经济增长。

  将全部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畴

  在新的历史方位下,矿业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布局,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统筹矿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科学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资源基地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打造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山协同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逐步融入矿业行业各方面和全过程,我国矿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从试点示范向全面推进转变,形成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试点和典型模式。

  当前,从矿业发展实践来看,制约矿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包括:矿山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制约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瓶颈、共性问题和相关产业链技术难题长期难以突破,绿色矿山建设企业资金缺口大短期内难解决等。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实践,绿色矿山建设已成为矿业领域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大趋势,将全部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范畴,是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全面提升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和效能

  “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时期,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和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总目标,需要强化科技赋能提升矿业现代化、标准建设引领矿业规范化,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推进、健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全面提升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和效能。

  ——科技赋能提升矿业现代化,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强化资本技术融合,延伸矿业产业链、价值链,大力发展资源精深加工项目。共享智能选矿技术创新成果,提升矿业装备智能制造水平,助力矿业科技创新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聚焦数字矿山等重点领域,加快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矿业”,提高建设效率、降低建设成本推动矿业行业生产方式变革,使之成为突破矿业发展瓶颈的重要驱动力。

  ——标准建设引领矿业规范化,加快形成行业全覆盖、有特色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一方面,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加强与产业、生态环保、区域发展等相关标准的衔接,明确科学开采、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矿区生态治理修复、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矿容矿貌等方面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另一方面,提高标准的有效性、系统性和引领性、技术性,更好地指导各地、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鼓励各行业协会结合标准实施情况,综合考虑区域、矿种、规模等因素,修订相关标准,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加快地热矿泉水、非常规油气、放射性矿种等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研制工作。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基调,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推进。各地区在已有绿色矿山建设时间表基础上,结合发展形势和新的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科学确定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顺应矿业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结合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重点难点问题,探索不同发展路径。同时,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严格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解决区域性、特色行业污染问题。

  ——从资源配置、空间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健全政策保障体系,激发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优先对绿色矿山企业配置矿业权,并在开采总量和矿业权投放上给予倾斜。各地要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保障。支持绿色矿山企业及时复垦盘活存量工矿用地,并与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鼓励各地为绿色矿山企业设置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节能减排等“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与绿色矿山奖励资金,构建起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kc/202302/t20230220_2776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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