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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估验收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能力提升培训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立法评估调研及修订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发乡镇网格信息化管理小程序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能力提升项目》等6个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4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估验收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能力提升培训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立法评估调研及修订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发乡镇网格信息化管理小程序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能力提升项目》等6个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机构备案登记。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4.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自治区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手续;(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取费标准:实际取费,参考计价2002(1980)号文,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两份报价单;

  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处

  采购联系人:阿布都热黑木·艾再孜

  联系方式:18599181917

  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303/c300416ac6e841f6a56894cb234dcad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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