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2023-02-18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记者从自治区民委(宗教事务局)获悉:日前,《自治区“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旨在创新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规划》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从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四个方面谋篇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分类推进、精准创建,系统谋划了新疆“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根据各州(地、市)历史文化特点、经济社会基础、民族人口结构、创建工作特色等不同类型,将全疆14个州(地、市)划分为重点推进区、深化拓展区和巩固提升区三个区域,重点部署了40项重点任务、3项工程和2个专项行动,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确保到2025年,全疆14个州(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9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为自治区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累计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区示范单位1000个以上。
《规划》是创新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助于进一步扩点扩面、提质提效,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样板。为保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开展督查考核,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激励保障,健全完善了16项配套政策性文件。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9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70个。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xfflxc/202302/5bb8d6fc08b348e4a769497cde6c11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地质危害
下一篇:海绵用“打喷嚏”清除体内废物
热门资讯
-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20-07-15
- 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一...20-05-13
- 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泽...20-05-13
- 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委...24-01-12
- 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一...20-05-13
- 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楚...20-04-28
- 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心...20-04-23
- 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地...20-04-24
- 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民...20-04-28
最新加入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植物工厂技术实现水稻一年...24-11-25
- 全省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班...24-11-23
- 全省“四融一共”和美乡村...24-11-23
- 全省农业资源环境业务能力...24-11-23
- 李文信率队赴贵州省开展《...24-11-23
- 发现山桃抗蚜虫关键基因24-11-22
- 农业农村部召开推进渔业现...24-11-21
- 农残超临界流体分析法问世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