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市场 > 正文

阜宁县建立“责任+激励”耕地保护机制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印发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从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等九个方面对镇区(街道、社区)进行考核。完成上一年度耕地保护绩效评价等工作,县政府对受耕地保护激励的单位通报表彰和资金奖励。在没有发生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村(居)中,对通过增减挂钩、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土地整治等方式新增耕地的数量、质量位于前列的村(居)进行激励。办法还明确了考核对象存在耕地保护任务未完成、违规占地行为被上级约谈或问责、违规使用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等情况的,取消耕地保护激励资格。 (赵锦联 金华成)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xwzx/xxjl/2023/02/031049077394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