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
苏自然资预〔2022〕3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
江海河接通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水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老坝港闸,拆建丁堡河闸,配套水质自动监测设施。项目建设对提高沿海地区供水能力,优化江苏沿海地区水资源配置体系,满足南通、东台沿海开发用水具有重要作用,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江苏省海安市李堡镇、角斜镇,已列入海安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李堡镇桑蚕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1.6955公顷、北凌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0.6304公顷,面积合计2.3259公顷,2022年8月17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出具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不可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意见。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7.7589公顷,其中农用地4.9044公顷(耕地4.8592公顷),建设用地1.4442公顷,未利用地1.4103公顷。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临海引江供水近期工程(丁堡河、江海河接通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此页无正文)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海安市水利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2年9月6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314d1a001831689757d00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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