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林业局开展种苗质量抽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的部署安排,9月6日-7日,临沂市森林湿地保护中心党总支书记张景玲带领检查组对4个县的林木种苗生产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本次共抽查了莒南三木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莒南县国有苗圃、沂南国有林场总场、费县国有大青山林场、平邑县天原苗圃专业合作社、平邑县仁苗苗木种植有限公司等7家苗木生产经营单位;沂南县岸堤镇、依汶镇造林点、山东国圳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造林点、费县国有祊河林场造林点、平邑县平邑街道造林点等7处造林地块。
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对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生产经营单位、造林工程现场,对苗木地径、苗高、根系等指标进行实地测量,查看作业设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使用、苗木来源、标签、检疫证、自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填写《现场意见书》。检查的总体情况较好,苗木苗批合格率为100%,苗木质量较高,均达到了一级苗木标准,造林成活率在95%以上,主要造林树种为侧柏、黄栌、107杨、七叶树、黑松等。
通过此次苗木质量抽查,大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在种苗档案管理上逐渐规范,但仍有个别企业存在生产经营记录、标签填写不规范及无苗木自检记录现象。检查组指出,各县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种苗质量抽查的长效机制;要指导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林木种苗质量自查工作,做到自检全覆盖;要严把造林质量关,严禁无证、无标签和质量不合格的苗木用于造林项目。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基层林木种苗工作者和生产经营者水平,全面提升种苗生产和使用质量。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209/t20220909_4054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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