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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废公告 (2022)189号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字18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丁202房地证2009字第04**9号

  沈*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巴南区木洞镇*村1社  



原文链接:http://ghzrzyj.cq.gov.cn/zwgk_186/fdzdgknr/gggs/bdcdjgg/202209/t20220909_11097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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