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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省道固城湖大桥至永成路段工程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江苏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苏自然资预〔2022〕14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69省道固城湖大桥

  至永成路段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269省道固城湖大桥至永成路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起点北接固城湖大桥南桥头,终点南接在建的花山大桥及两侧接线工程,路线长度约 4.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项目建设对完善区域干线路网,促进高淳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砖墙镇,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21.1267公顷,2021年9月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269省道固城湖大桥至永成路段工程不可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意见。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21.1267公顷,其中农用地13.8067公顷(耕地9.8656公顷),建设用地7.3200公顷。项目如需编制可研报告,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269省道固城湖大桥至永成路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南京市高淳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2年4月21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04e240a01804eee9f5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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