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
苏自然资预〔2022〕32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47省道金牛湖
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办理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交通项目,起于安徽省界,沿老路向南,经金牛湖社区、金牛湖野生动物园、茉莉花园,止于S353,全长5.152公里,包括路基、桥梁、交叉工程等。项目建设对改善S247通行效率和行车安全性,充分发挥路网整体效能,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构建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南京市六合区,已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面积0.6213公顷,2022年4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不可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意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29.1110公顷,其中农用地16.2888公顷(耕地2.8111公顷),建设用地12.5309公顷,未利用地0.2913公顷。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247省道金牛湖至省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2年8月2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zrzy.jiangsu.gov.cn/gtxxgk/nrglIndex.action?type=2&messageID=2c90825482ccb8990182cdb43d9100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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