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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空中违建”亮剑 拆除屋顶阳光房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喂喂!我们小区有人突击抢建阳光房,是不是归你们管?”“稍后我们马上过去,你慢点说,准确位置在什么地方……”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接举报后迅速组织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平台违建静悄悄 

  临沭县华侨城二楼屋顶平台一处不太显眼的地方,面积约20个平方米,有几名施工人员正有条不紊地搭建阳光房金属框架。“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请你们立即停工,配合调查,”执法人员边制止边查询违建业主姓名。初步核实有关情况后,随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人性化拆除违建促和谐

  “平台违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属未按规划建设,其行为属不可改正,依法应予拆除。对于前期历史原因形成的,可分批次削减;如属突击抢建,必须马上拆除。”执法人介绍说,“拆除此类违建首先要耐心地做业主的思想工作,指出违法建设的危害,明确其对楼房安全、消防造成的不良影响,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其自行拆除;如果业主不配合,拆除就会麻烦些,因为这种违建本身就属高空作业,拆除带有危险性,平台又无其它出入口,多数要从业主客厅进入……。”经认真细致的心理疏导,配合必要的执法手段,业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拆除了阳光房。

  城区违建重在预防,综合施策久久为功 

  “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让业主提前知道哪些算违建,怎样避免违建;其次要从源头治理,即在设计上采取措施,不给违建制造空间;另外,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社区不间断巡查也是杜绝违建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执法人员介绍。

  后续   

  自2021年5月份全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开展以来,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拆除阳光房31起,拆除其他类违建80起,拆除面积累计3951平方米。有效遏制了城区违法建设的蔓延,推动物业领域整治进入规范化轨道,城区人居环境获得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杜成乾)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xwdt_324/sxdt/202208/t20220824_4038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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