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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东丽区2022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征收土地公告(穆家台村)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8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2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15号)批准征收土地22.84718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3、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东大桥村土地;       南:东大桥村土地;

  西:规划市政路;         北: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金桥街穆家台村集体土地8.65093公顷(合129.7639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7.74022

  116.10330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74261

  11.13915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16810

  2.52150

  合计

  8.65093

  129.7639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38.00万元/公顷,计1193.82834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25人,其中劳动力152人。采取社会保险和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村集体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tdzs/zstdgg/202208/t20220831_5974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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