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
为依法维护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权益,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开展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对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根据《方案》,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全面更新,主要是指原有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因土地征收、集体土地互换调整、区划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根据需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通过权属更新,可以提高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为全面界定农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和利用情况提供产权基础。
《方案》明确,全面更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的主体工作集中在县(市、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法定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级组织相关农民集体做好登记申请、权属指界等工作。
据了解,石家庄市鹿泉区、唐山市玉田县作为自然资源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示范点,已先行先试,坚持全覆盖、继承性、实事求是、统筹协同原则,全面更新登记成果,今年6月底前完成成果更新。河北省其他市县也按照统一部署按计划稳妥有序推进,于2023年下半年全面完成。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为建设用地报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相关工作提供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基础。(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王爽 姜慧婕 高克林)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205/t20220525_2736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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