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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台区: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 “三块地”改革先行先试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乎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

  自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六年努力,九台区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政策体系,探索出一条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又贴合自身实际的改革之路,使得试点成果持续扩大,改革活力逐步释放。

  探索推出多项改革措施

  九台区于2015年3月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2016年9月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12月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改革开展以来,九台区深入调查研究,在确保“土地公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基础上,探索建立多项改革措施。

  在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多元化保障机制方面,九台区旱地补偿标准由原来每平方米34.5元提高到49元,水田补偿标准由原来每平方米36.8元提高到57元。征地中涉及农民住房的,采取货币补偿、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同时,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并免费为农民提供就业咨询等服务,保障农民长久生计。

  在探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过程中,九台区坚持“一户一宅”,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有偿使用制度,收取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8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社会保障补贴,20%作为公积金或公益金。

  在探索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方面,九台区通过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相结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调整入市方式,对闲置、废弃的宅基地进行土地整合,将节余的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使用,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

  在九台区其塔木镇与卡伦湖街道开展的增减挂钩项目中,通过对11个村的调查,确定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区有偿退出宅基地农户327户,完成复垦面积73公顷。

  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九台区始终牢牢把握“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的基本原则,试制度、试成效。着力完善农村土地权能,征地补偿和入市收益向村集体和农民倾斜,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提高旱田和水田补偿标准,直接增加被征地农民收入。在入市改革中,引进的项目增加了附近村民就业,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如卡伦湖街道魏家村入市地块,村集体获得收益289.6万元,用地企业吸纳当地村民50多人就业,年人均收入3万多元。

  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服务业过程中,九台区通过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赋予的试点政策,为民营企业低成本、高效发展服务业提供土地支持,促进了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盘活了集体“沉睡资产”。异地搬迁后,九台区龙嘉街道翻身村废弃校园用地闲置长达15年之久。改革中,九台区通过就地入市途径,将该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入市出让,既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又增加了村集体收益。

  让改革经验得以推广

  在拓展改革成果的同时,九台区把改革经验与建设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有机结合,继续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把握好入市的规模和节奏。进一步探索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建立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坚持利用改革成果活化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九台区将宅基地改革与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紧密结合,通过土地综合治理,复耕腾退,土地相关指标集中打捆使用,以化零为整、异地置换的方式,满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入市的需求。通过宅基地退出与集体土地入市“双改双融”,有效解决项目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增加农户宅基地财产性收入,实现调整拆旧地块村集体与建新地块村集体收益共享。通过土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最大程度有效利用,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要素资源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jl.gov.cn/szfzt/jlssxsxnyxdh/gddt/202208/t20220808_8534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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