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新疆厅印发两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说明: 2.jpg

    (记者 何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新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新疆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修订版),确保规划成果“乡镇好管、村级能用、村民易懂”。

  《新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适用于全自治区乡镇、经批准设立的边境口岸和工矿农林牧场,重点明确了基础评估分析、乡镇分类导引、发展定位与指标等15项规划内容。该指南明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侧重于实施性,落实和细化地、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为编制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提供基本依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确定编制单元,可独立编制、多乡镇联编、与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或镇村合编;须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和建设管控要求,并作为其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规划指标分为约束性、预期性和建议性3类,可根据实际增设指标,应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并向村庄传导、努力实现预期性指标。

  《新疆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于2020年4月印发施行,此次主要修订了5方面内容。一是依据“三调”成果,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二是参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关规定,调整村庄分类、补充多村联编指引、提出分类编制要求。三是按照国家最新政策,细化村庄国土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措施,在村庄规划中须将土地用途落实到图斑;增加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内容。四是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编制地块图斑,并提出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限高、出入口位置和建筑退线等管控要求。五是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指南,调整村庄用地分类。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mtxc/202202/373c37c742b742f986a98a07d756498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