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唤醒沉睡资产 “农地入市”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如何让农村闲置的土地“活起来”,让闲散土地得到合理利用,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课题,也是激发生产要素活力、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一招。

  2021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进一步扫清了这一改革的法律障碍。与此同时,多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尝试也在提速。《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山东禹城、广西北流等地创新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入市制度体系、收益分配机制,激发农村土地资源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障农民和集体收益,为乡村振兴带来了“动力”。

  6f2cf900-1c33-46ac-b85d-6a4687a6350e.jpg

  广西铜石岭国际旅游度假区,该地采取集地入市方式解决了部分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受访者供图)

  唤醒沉睡资源 激活乡村产业

  走进山东禹城市伦镇农村创新创业产业园,标准化的厂房整齐排列,车间外车辆往来穿梭装卸货物,车间内工人正在抓紧生产。据了解,该产业园规划建设面积1300余亩,目前已有78家企业入园,预计2021年底将达到100家,年可实现产值120亿元,利税6.5亿元,吸纳1万名群众就业。

  “产业园的土地指标都是通过农地入市获得的,我们共激活长期闲置的破产企业、僵尸企业沉睡土地29宗233亩,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和新增指标449亩,零星分散集体建设用地复垦调整入市指标447亩,一个上千亩的产业园就建起来了。”伦镇党委书记宋义民说。

  禹城市委书记滕海强说:“之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交易,‘同地不同权’现象造成农村大量土地资源闲置;现在,我们充分利用试点机遇,在尊重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农地入市盘活全市土地资源。”

   推进过程中,禹城市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明确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作为入市主体,并赋予农地使用权出租、抵押、作价入股、转让等权能,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利。

  36f75b3e-e812-48f5-9409-0f0397d5d5ec.jpg

  伦镇创新创业产业园,该产业园是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而成。(禹城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我们通过集地入市发展旅游,每年入市收益有约60万元,每年还有额外旅游分红。”广西北流市民安镇丰村党总支书记曾广南说,丰村拍卖出让成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60亩,用于广西铜石岭国际旅游度假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记者在度假区看到,入市地块陈列有大片车马雕塑,吸引不少游客参观“打卡”,周边建有停车场和相关办公室。曾广南说,“五一”期间,度假区游客最多一天超2万人次。集地入市激发农村土地资源活力,推动了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近年来,北流市创新形成集地入市交易“4454”模式,明确就地入市、整治后异地入市、城中村入市、新增建设用地入市4种入市途径,确定了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出租、抵押4种交易方式,涵盖工业、商业、住宅、旅游、公益5种用途地类,制定了4类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其中工业和公益类项目政府财政提取分配比例5%,旅游类15%,商业类最高50%。

  北流市民乐镇通过集地入市改革,建成一家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2020年6月香港德永佳集团·创科纺织(广西)有限公司在此入驻。记者看到,厂房内分为缝剪、烫熨、质检、打包等多个功能区,员工们正在赶制秋冬服装。公司行政中心主任徐芳明说,公司有400多位员工,多为周边村镇的村民,平均工资超过3000元/月。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蒋享福介绍,北流市创新推进商住用地入市、成片整治入市、公益用地入市、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12宗,入市面积2.15万亩,成交价款88.54亿元。

  筑牢制度保障 释放改革红利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为保障农地公开透明入市,禹城市制定出“地块初审、项目论证、地价评估、民主表决、挂牌出让、签订合同、缴纳税费、移交土地、产权登记”等九步具体程序,并配套以入市管理办法、基准地价标准等9个规范性文件。如民主表决环节,禹城市要求由乡镇政府组织拟入市地块所在村集体组织85%以上的户代表,对入市意向、入市方案、入市底价等进行表决,通过后方可入市,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

  禹城市全域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市10个镇街各规划建设一个产业园区,目前这些产业园区已吸引投资70亿余元,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载体。“我们全市一年的建设用地指标仅为300亩,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供需矛盾突出。而农地入市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王炳刚说。

  记者调研了解到,“农地入市”在让闲置资源变资产,解决“产从哪里兴”问题的同时,还搭建起大学生、企业家到农村投资兴业的平台,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拓宽了农民收入渠道,破解了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等难题。

  莒镇将闲散及碎片化的土地调整使用,建设了占地770余亩的嘉业小微企业创业园,目前已有54家企业投产,初步形成以食品加工和机械制造为主的产业集群,解决当地就业1600余人,人均年增收4万余元。莒镇党委书记李晓说,乡村振兴产业先行,通过在家门口就地就近就业,群众赚钱顾家两不误。

  禹城市通过“农地入市”还充实集体收益3.1亿元,村集体有钱干活、有地干事,基层党组织带动力明显提升。房寺镇贾集村以40年土地使用权直接作价入股,与市供销社联合成立农业服务公司,除利润对半分外,企业每年还给村集体两万元土地使用费。“如果土地被征收,每亩只能获得几万元的一次性补偿,我们就是‘失地农民’;作价入股后年年有工商经营收入,土地还是集体的。”贾集村党支部委员孙英海说。

  北流市则在集地入市改革中边实践边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明确“列举式”土地征收目录,划定征地与入市边界。北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33个试点中,北流采取“列举式”明确目录,一改以往其他类似政策中“描述式”模糊表述;凡是不符合《征收项目目录》的项目,无论其主体、空间、级别、类型,均不得动用征收权来征收土地。不属于土地征收目录的21类项目,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渠道保障项目用地。

   推动“三块地”改革深度融合,健全入市制度体系。业内人士表示,北流市通过集体商住建设用地入市产生的资金收益,统筹平衡其他类型用地入市收益,撬动产业类用地入市改革。北流市农民工创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占用了部分农用地,由于施工时间较紧,当地尝试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获得批准新增用地90.21亩,及时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创新了缩小征地范围后建设用地保障新途径。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机制,平衡各方利益。北流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景汉说,当地积极探索创新“区片+安置类型”综合测算模式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保障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从源头上保障征收和入市两者模式的补偿基数平衡。同时,坚持政府主导项目、市场决定价格,实现农民获得征地补偿收益与入市增值收益基本平衡、政府土地财政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企业竞买土地价格基本平衡。由于不同土地用途入市出让取得土地增值收益不同,当地住宅入市土地增值收益最高,因此政府财政提取的调节金比例也最高。

  改革成效明显 仍需规范管理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朱道林等专家认为,禹城市围绕“农地入市”改革关键环节,在完善顶层设计、探索多种入市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成效明显。

  北流市市长华海德表示,2020年北流成为广西首个财政收入超过30亿元的县(市),连续几年排名广西各县(市)第一,2020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7家,这离不开集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突破。

  李景汉等受访人士说,通过入市改革,农村中原本是荒地、废旧厂矿等实际未利用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高效利用起来,盘活了农村集体土地资产,有效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有偿退出,增加农民集体土地收益,不少地区通过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带动农民增收。

  此外,在实施集地入市改革过程中,政府收取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一部分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通过入市项目捆绑配套公共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实践中探索推行了就地入市、将原居民点和闲置产业用地高标准整治后入市、使用增减挂钩指标进行调整入市等多种方式,拓宽入市渠道。但集地入市改革试点仍存一些困难,目前还存在入市缺乏规范性文件、农地抵押融资难等问题,亟须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进一步支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存量有限,用地指标也是影响项目推进的“瓶颈”,随着入市工作推进,后期复垦取得指标难度加大,农村集体无新增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导致后期无地可入市。同时,当地还面临入市地块融资抵押问题,银行对入市地块仍存在政策障碍,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据了解,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近期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均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提出了原则性规范意见,但尚未印发“农地入市”指导意见,入市工作缺少具体依据。“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入市工作,盘活乡村闲置的土地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王炳刚说。

  尽管有关部门明确所有商业银行均可开展农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但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农地的认可度与国有土地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认为农地抵押权难以实现,与农民打交道存在较大顾虑。“目前禹城市只有农商银行等开展此项业务,中工建农四大商业银行均未开展,建议进一步扩大金融支持范围。”房寺镇党委书记柴立宝说。

  此外,因存量建设用地年代久远,当初的土地取得成本与现行标准相比差距较大,如禹城市1999年之前没有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两项费用;2007年耕地占用税标准为每平方米3.1至3.6元,而现行标准为每平方米21.5元,这导致精确测算农地成本存在困难。禹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聂立波说,建议国家明确土地增值收益核算办法,可参照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平均增值收益分地区、分等级测算方法,确定农地入市平均增值收益标准。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78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