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发展年度报告之五
海洋是支撑世界和平稳定、开放共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海洋事务发展带来不确定因素,海洋领域许多国际谈判和国际会议被取消或推迟,国际学术交流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但是,凭借网络科技,全球海洋治理进程得以持续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出现新模式,越来越多的国际磋商和学术会议从传统的面对面对话和交流方式转为网络视频会议进行。
加强对话与合作、维护世界海洋和平与稳定,始终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主流呼声。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时代发展潮流。近年来,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污染防治、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海洋科技、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治理等关键领域继续开展对话与合作,就若干新规则制定和新制度设计进行磋商与交流。
相关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持续关注气候变化与海洋酸化、海洋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科学研究等重大议题。
2020年第75届联合国大会第75/39号决议《关于海洋和海洋法》,鼓励各国和主管国际组织就海洋酸化观测与研究开展合作,减轻海洋酸化现象及其对珊瑚礁等珍稀海洋生境的影响。
《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件Ⅵ自2020年1月起生效,国际航运实施最高不超过0.5%燃油硫含量标准,预计将使船舶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77%。
根据联合国大会第72/73号决议,2021年1月1日起启动《联合国海洋科学可持续发展十年(2021-2030)》国际计划。联合国将发挥引领作用,支持各国加强海洋科学研究,以强化可持续海洋管理,加快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此外,联合国《海洋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方面状况全球报告和评估经常程序特设全体工作组的工作报告》和《世界海洋分析报告第二期摘要》发布,摘要指出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给海洋环境造成持续压力。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5月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国会议延期至2021年10月召开,会议就“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及海洋生态保护关键目标进行了磋商。
全球海洋治理重点领域持续推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3月召开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BBNJ)政府间谈判第四次会议推迟至2021年8月。闭会期间,各国在线上讨论海洋遗传资源(包括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和环境影响评价等议题。
海洋保护区成为全球海洋治理重要议题之一。2020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盟203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让自然重回我们的生活》,把设定“2030年保护30%海洋”的目标与BBNJ新协定、在南极威德尔海和东南极设立海洋保护区提案等列为重要议题。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全球变局下的欧美新议程》,谋划与美国在跨大西洋和全球范围内构建共同引领的全球海洋治理新秩序,把“2030年保护30%海洋”目标和在南极设立海洋保护区作为优先事项。
“国际海洋区域”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制定有序推进。国际海底管理局通过召开年度会议、举行相关研讨会、邀请各方提交书面意见等方式继续推进开发规章制定工作。
南北极治理的新挑战与新机遇并存。原定于2020年5月举行的南极条约协商会议、7月举行的南极科学研究委员会和国家南极局局长理事会会议因新冠肺炎疫情取消。为应对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协商国通过在线论坛进行了闭会期间的讨论和磋商。商定允许缔约方、观察员和专家在闭会期间提交文件和报告。南极条约秘书处也持续接收来自《南极条约》闭会期间各国提交的文件。这为此后相关会议的召开奠定了基础。2021年6月召开的第43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暨第23届南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通过《巴黎宣言》,重申《南极条约》体系作为南极治理制度保障的重要性,提出各国应努力应对以气候变化为主的各类自然挑战。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相关会议和议题线上继续推进。
北极自然生态环境正经历快速变化,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跨区域合作需求愈发迫切。海洋问题合作成为北极理事会议程的首要议题。2020年9月,北极理事会设立了一个新的海洋合作计划,确保维持和促进北极海洋事务合作。10月,北极理事会的保护北极海洋环境工作组发布第二份《北极航运现状报告》,重点关注2019年北极地区船舶重质燃料油使用情况。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极地规则》的定义,在北极水域船舶中,有10%的船舶仍然使用重质燃料油作为燃料。2021年5月,北极理事会第12届部长级会议召开,俄罗斯接任北极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本届会议通过了《雷克雅未克宣言》。
2021年2月3日,中日韩极地合作学术研讨会暨东黄海研究智库联盟学术会议在线举行。该研讨会由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依托东黄海研究智库联盟,与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海洋政策研究所以及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等智库合作举办,由山东省海洋经济文化研究院协办。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张海文发起会议并致辞。日本笹川和平财团理事长兼海洋政策研究所所长角南笃、副所长酒井英次,以及韩国海洋水产开发院海洋政策研究本部部长南正镐本参加会议并致辞。来自中日韩智库和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代表30人参加了会议,就极地治理中的科学、法律等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共同探讨和拓展合作空间。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取得新进展
新冠肺炎疫情对共建“一带一路”带来新的挑战,但“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能够融合与对接,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展现出强劲韧性。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经与138个国家、31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带一路”沿线各类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截至2020年底,科伦坡港口城项目一期水工工程已全面完工,市政及园林工程已开工并稳步推进,一期地块的地契全部获取,项目招商引资及二级开发已拉开序幕。
2020年12月,中国与非洲联盟签订《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这是中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签署的第一份共建“一带一路”规划类合作文件,将推动该倡议与《非洲联盟2063年议程》深入对接,其中港口基础设施等成为重要合作内容。
本文参考《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21)》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112/t20211229_2716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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