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关注农地 >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青政土函〔2021〕86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民和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征〔2021〕1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口村的2.757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连同0.498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一并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3.2561公顷国有建设用地提供给民和县人民政府,作为民和县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民和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市要督导民和县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你市要督促民和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民和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具体事宜由民和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679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