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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红树林全面实施林长制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广西的林长既可“上山”,又可“下海”。近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消息,广西总林长办公室向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下达林长年度任务清单,由市委书记、市长牵头负责,落实加强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任务,年底由自治区组织考核。

  至此,广西沿海三市及其县、乡都建立了“1+N”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即设区市、县、乡各一张总清单,各级林长、副林长一人一清单。各市组织县、乡制定任务清单时,层层明确红树林保护修复任务。此举表明,跟陆地森林一样,广西沿海红树林也全面实施了林长制。

  据了解,北钦防三市共设立红树林林长29名。钦州市钦南区及其所辖8个沿海镇(街道办)都有红树林林长,分别由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镇长(主任)担任,并在红树林分布区设立林长公示牌。防城港市由林长召集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防城港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北海市合浦县在9个沿海乡镇挂牌成立了红树林保护站,每站落实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对乡镇辖区红树林全天候开展巡查管护,对破坏红树林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在合浦沿海红树林生长区,常可见到护林员在岸上巡逻,执法船在海面巡查,无人机在空中监控,陆海空全方位监管红树林。防城港市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筹建东湾湿地红树林管理处,聘请8名人员对保护区外重点集中连片的红树林进行日常巡护,全市保护区内红树林巡护率达到100%,保护区外巡护率达到80%。

  广西是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红树林总面积9330公顷,占全国的32.7%,仅次于广东,位居全国第二。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109/t20210926_268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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