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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实现不动产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07-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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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7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已实现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记者27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获得上述消息。

  会上,新疆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唐阿塔尔·克里马洪介绍,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新疆全面落地实施,新疆目前90个不动产登记中心,平均每天受理业务4100多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跨地区、跨省流动成为常态。长期外出工作、生活的群众回房屋所在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存在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等诸多不便。为此,新疆积极推进3项业务“跨省通办”。新疆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兴广称,不动产登记3项业务“跨省通办”充分发挥了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提升了效率,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理、随处办理。解决了办事企业和群众“亲自跑、往返跑、异地跑”的问题,极大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据悉,新疆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大厅集成了网上缴纳登记费、在线验证权证真伪等业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集成,基本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通,企业和群众只需“一键申请”,即可生成电子证照、查询证书证明真伪,并可作为当事人办理其他业务的合法有效材料。新疆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邓东升介绍,新疆建设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提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制证、签发、下载、管理等服务。各地通过接口与自治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系统连接,不动产登簿后即生成符合国家标准电子不动产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一步,新疆将扩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相关办事场景中的互认共享,有序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及其他业务纳入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范围,逐步实现全业务跨省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mtxc/202107/56b8a2d81dc04f9184563b867f1d37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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