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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与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建晋江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1-07-24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6月23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进海洋资源高质量发展暨共建晋江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签约仪式在晋江市举行。晋江市政府与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了《共建晋江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协议。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局长黄海波、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建生出席仪式。 

  该协议本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协同共享”基本原则,拟在建立海域监管系统、强化空间规划管控、构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海域执法平台等方面,打造晋江市海洋综合管理示范区,实现海洋资源的高效利用、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保障晋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安全,实现高水平管海护海。

  黄海波对泉州市和晋江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胆探索和科学实践表示赞赏。他说,本次共建签约仪式是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弘扬“晋江经验”,在新起点上创新海洋自然资源管理,推动晋江高质量发展、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厦门中心站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对接晋江市人民政府,积极推动共建框架协议内容的落实,构建高效协同、精准管理、保障有力、快速响应的海洋资源管理新模式,让共建成果早日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东海区乃至全国自然资源管理应用的典范和样板。

  王建生在讲话中感谢东海局长期以来对福建海域海岛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他说,近年来,福建省贯彻落实加强围填海管控的要求,海域海岛管理成效明显。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海洋管理工作也面临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困难。下一步,福建省将认真总结共建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水平,服务保障“海上福建”建设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泉州市副市长朱启平表示,当前,泉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借此共建的契机,将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海域监管,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共同推进海洋自然资源共建共管共享工作,为促进泉州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来自东海局、泉州市人民政府、晋江市人民政府、厦门中心站、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以及沿海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仪式,并听取了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余兴光与泉州市委党校副教授冯伟福分别宣讲的《以两山理念为指导,加强海洋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的讲座和《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从党史看共产党人的权力自觉 》的党课。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hy/202107/t20210721_2663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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