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签署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减轻地质灾害风险,6月3日,自然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在京签署《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合作协议》。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凌月明,中国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勇出席并讲话。
据介绍,2003年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订《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协议》,开启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序幕。2010年双方签订《关于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合作的框架协议》,探索推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转变。2020年自然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推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向市县基层延伸。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231个市(地、州)、1721个县(市、区)开展了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联合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雨量监测站网建设,做好气象风险预警,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开展预警技术攻关等,提升地灾预警精准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凌月明感谢气象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作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03年签署合作协议以来,两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地灾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新时期践行落实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要求,更加需要气象科技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发挥作用。希望在重点区域监测防范、短临天气预报支持、加强基层数据实时对接和共享方面深化合作,推动地灾预警向精准化迈进,提升地灾风险防控能力。
余勇感谢自然资源部长期以来对气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近20年来,两部门在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方面不断深化合作,防灾减灾效益显著。建议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任务纳入两部门“十四五”规划体系,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推进,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抓好协议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协议签订仪式。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content-8194f6a65a7a4bcc87a18d6a11ea3ee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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