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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龙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意见》,进一步明确“多测合一”范围,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成果要求,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压缩测量时间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新举措。

  《意见》要求,把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绿地、消防、人防、地下管线、用地复核,不动产登记宗地、房产测绘等8个测量项目纳入“多测合一”范围,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并充分利用政府和相关审批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介,让项目业主知晓“多测合一”具有时间短、费用低、审批快的特点,以提高项目业主参与主动性。

  《意见》明确,由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龙岩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手册》,统一测绘作业指导书、成果内容、报告样式、图表格式、成果汇交要求,规范成果生产与管理。加强测绘单位测绘法规、综合技术规程、工作流程等业务培训,提高测绘单位测绘质量和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建设信息管理平台,让项目业主从网络平台进入“多测合一”测绘单位名录库,选择测绘单位,在平台获取合同范本,磋商并签订委托合同。测绘单位把测绘成果、质检报告、质量承诺书、业主验收报告及成果提交委托书推送至平台成果库,各审批部门从成果库提取相应成果进行审核后再把成果推送到平台共享库,提供各审批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合格测绘成果入库、归档、管理和更新相关地理信息,并在平台上建立测绘单位测绘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评价机制,由项目业主和各成果使用部门对测绘单位进行“好评”“差评”。

  《意见》还明确“多测合一”测量时限。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10个工作日,2万—3万平方米15个工作日,3万—5万平方米20个工作日,5万平方米以上25个工作日。测量工作完成作业时限由项目业主与测绘单位具体商定,并写入“多测合一”业务合同。

  《意见》重申,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测绘单位在报送“多测合一”成果时,应严格按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实测绘、如实体现建设项目竣工现状,并对测量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知晓并愿意承担提供虚假、错误测量成果引起的行政和民事法律后果。测绘成果报送信息管理平台成果库后,各审批部门对相应的测绘成果进行审核。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对信用度较低的测绘单位和经营性项目的抽查比例。同时,加强测绘单位名录库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104/t20210408_2619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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