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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亳州市不断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及保障,为3700多家农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2万余亩,有效助推了该市现代农业发展并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保障了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用地需求。

  一是合理调整用地规划布局,支持农业发展。亳州市在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发展设施农业,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同时,该市积极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农业产业化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调整规划布局,科学安排畜禽养殖等设施农用地。截至目前,已为全市976个村各预留两块地作为养殖用地,共计44739.81亩。

  二是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提高服务效率。该市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生猪附属设施用地规模15亩上限的规定,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立生猪养殖用地台账,主动做好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协调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改变养殖用途,确保农地农用。自2019年以来,已为136宗生猪生产及附属设施用地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面积3981.69亩。

  三是加强“大棚房”清理整治,确保农地农用。自2018年9月以来,该市围绕乡镇村农业园区、设施大棚、看护房“三类问题”,突出“三个重点”,即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一二类问题、城市郊区和各类农业园区、违法违规占地的工商企业和非农主体,全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查”原则,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确保清理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进下,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县区通力协作,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该拆除的一律拆除,该报批完善手续的一律及时完善手续,该复垦的一律复垦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104/t20210407_2619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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