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的要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规范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代履行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的能力,严厉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021年3月29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

  该标准明确了经批准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内容、恢复期限和费用标准;明确了对违法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案件查处过程中,需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内容和费用标准;明确了因盗伐、滥伐、毁林、森林火灾等需补种树木的地点、补种期限和费用标准;确定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为属地林业主管部门。

  (来源:森林野保处)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sy_143/bmxw/202103/t20210330_540581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