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强化用地保障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
日前,《广州市精准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实施,围绕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优化优质项目用地供给、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服务力度等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加快广州建设“全球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最具竞争力”的国际物流中心。
《措施》提出,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对全市规划的物流枢纽(园区)范围内的物流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予以保障。对属于物流仓储用地的,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甲级仓储、智能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在规模化物流园区集中建设、运营充电设施。支持充分利用机场噪音区、交通枢纽周边碎片化边角地发展现代物流服务。提高物流项目用地强度,新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研发总部类参照同等地区的商办用地确定容积率。
同时,支持利用城市更新存量资源建设现代物流及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特色产业园。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旧厂房、旧仓库、工业标准厂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的改造提升,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建设物流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园。支持推动产业园内传统商贸企业线上转型发展,加大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
《措施》明确,强化优质产业项目要素保障。优化优质项目用地供给,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产业项目;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采用50年出让年期,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服务力度。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对于投资额10亿元以上或经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报批绿色通道,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审图、限时办结、联合验收”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审批进度。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103/t20210330_2618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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