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委农村工作暨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3月24日,泸州市组织召开市委农村工作暨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耕地保护相关工作。市委副书记鞠丽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封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耕地保护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党中央对耕地保护的严厉要求及当前我市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会议要求,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坚持从严保护,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要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坚决制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切实做到农地农用;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先批准、后用地”刚性规定,狠抓监督查处,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要坚持节约集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大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升园区土地节约集约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使命担当,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切实担当起严格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全市形成“问题必报、违建必查”“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加大对区县供地率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达标的将采取停批、限批等措施,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督查力度,严肃追究非法批地、执法不严、压案不查等问题,严肃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列席会议。区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乡镇,各区县、乡镇(街道)设分会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dfdt/202103/t20210326_2618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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