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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规范和指导贵州省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依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细化地质灾害调查流程、技术方法应用、风险评价、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工作内容,达到数据库录入、风险区划图及成果汇编的统一性,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贵州省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以县级行政为单元,通过实地调查,综合研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取得的成果,并结合调查区防灾减灾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合理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建议。并按时完成县级单位一库两图三区划(县级单元地质灾害数据库,县级单元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际材料图、隐患分布图,县级单元易发分区图、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和防治区划图)及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报告。

  通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县(市、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指南》明确,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以遥感、地面调查、测绘为主要手段,以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的人员、财产及重要基础设施为主要调查对象,开展县级1:5万地质灾害调查及风险识别,最大限度查明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县(市、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为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主要工作:开展自然地理和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初步查明调查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人口、财产分布特征;调查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及隐患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和诱发因素等,阐明其发育、分布规律,复核其危险区范围和危害对象,分析其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对地方政府部门和群众报灾、遥感解译、排查调查发现地质灾害线索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其是否是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历史发生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稳定、搬迁避让、治理等不在台账的)基本情况,分析其稳定性、治理工程或措施有效性等;分析已发生(含历史)地质灾害及隐患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开展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初步建立不同地质环境条件下的风险识别体系,并对其复活性和危险性进行评价;开展承灾体调查,重点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域的人口数量、财产值及环境要素,分析各承灾体与地质灾害隐患的空间关系;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和承灾体类型、易损性等信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和区划,并通过实地核查,对区划边界、风险等级、异常区等进行复核,基于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区划,编制风险评价图和防治区划图。在县级成果基础上,编制市、省两级风险评价图和防治区划图;依托全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录入系统,完成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录入工作,集成地质灾害普查成果,实现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动态更新。

  《指南》对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总则、设计书编写与审查、调查内容、调查技术方法与要求、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做了明确。

  

  《指南》适用于全省1:5万精度县级行政级别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风险普查评价工作,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可参照执行。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103/t20210313_6718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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