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江苏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9项自然资源管理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在合理布局战略预留空间方面,《通知》要求,统筹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提前做好重大项目前期选址,空间指标应优先用于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鼓励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探索布局战略预留区,为城镇重大战略功能进行空间“留白”,并明确调整启用机制和用途管制规则,确保重大项目落地。

  在精准配置近期规划空间周转指标方面,《通知》明确,市、县(市、区)空间规模均紧缺的地区,可按规定向江苏厅申请适量空间规模周转指标,保障省重大项目的建设空间需求。周转指标严格按照项目核定使用,单个项目周转规模控制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50%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00亩。周转时间至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时止,届时仍未归还的,直接核减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空间规模。

  在用地计划“应保尽保”方面,《通知》提出,对年度省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依据“省重大项目用地全程监管系统”中的项目填报信息,实行清单式管理,由省级保障用地计划。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依据重大项目清单、相关产业政策、用地定额标准等合理组织核定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在组织指标专场交易方面,《通知》提出,对省重大项目适时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空间规模指标专场交易,优先保障省重大项目所在地区的指标流转需求,为项目落地扩宽保障渠道。

  在开设用地用海审批绿色通道方面,《通知》明确,对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中明确填报为重大项目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业务“绿色通道”,专人负责、优先办理,确保重大项目审批时长少于平均审批时长。建立重大项目用海预审和报批全链条服务保障模式,邀请专家提前参与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咨询,确保论证报告一次性通过。提高用海审批效率,实行用海预审和报批审查周结制。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的重大项目审批效率,简化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内容,优化用海报批流程,规范用海报批材料。

  在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为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的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拨地测量、地籍调查等测绘事项采用“多测合一”方式开展,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通知》明确,完善推广“双信地”出让模式。高效做好净地出让前的土地收储整理,鼓励各地统一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考古、土壤污染等区域评估,完善推行以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为基础的“双信地”出让模式,积极探索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关系相契合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按照“政企互信+政企守信”契约原则,集成组合运用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带方案挂牌出让和“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等方式,在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竞得后使用土地的产业业态、投资强度、能耗排放、税收产出、资产移交、就业岗位、运营管理等要求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通知》要求,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提前对接重大项目,将重大项目不动产登记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办理不动产抵押融资,实行重大项目交地即发证,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可在登记发证时并联提供规划、施工等许可服务。

  《通知》提出,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核查。加快重大项目供地节奏,在承诺供地期限内未完成供地的省重大项目,江苏厅将收回项目未供地部分的用地计划,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擅自挪作他用的,将对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受理该地区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核销申请1年。各地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情况、当年用地需求保障情况等纳入相关考核。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5948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治网 td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