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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资源厅出台《辽宁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通过62项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制定改进措施和落实方案,完善制度配套体系,建立起了一整套常态化的管控机制,切实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安全防控,努力打造“勇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乐于奉献”的行业精神,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

  不动产登记工作作为自然资源系统群众服务窗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强调要始终恪守群众至上的服务宗旨,把“群众至上”作为服务宗旨和目标取向,充分尊重办事群众的主体地位,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千方百计想办法,打通“中梗阻”,整治“推绕拖”,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树立亲民、利民、便民的窗口形象,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国有企业发展、增强群众满意度创造条件。要把党员和骨干派到一线、用到窗口,加大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进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和服务礼仪等培训,特别要加强开展常态化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强作风、树形象,激励和引导窗口人员带着感情和温暖依法办事、为民服务,防止出现窗口人员不足造成网上预约限号、办理时限推延、处理问题迟缓等现象发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近年来,辽宁厅持续3年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组织省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采取自助查询、自助打印、自助缴费、网上办理、压缩时限、立等可取、邮寄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便民举措,始终以“一网通办”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认同不认同”作为检验不动产登记服务差评标尺,打造政务服务窗口的“闪光点”“排头兵”,通报表彰“优秀窗口”,使便民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建立全省统一的“网络受理”系统,严格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加快“人员集成”向“信息集成”转变,真正做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部署,对不符合要求的系统进行改造、迁移、升级,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安全无缝链接,提高运行效率;打通数据壁垒,与政务平台统一入口出口、统一身份认证,办件业务同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12部门数据实时共享,实现“进一网、能通办、跨省办”,从而推进辽宁省不动产登记管理走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服务的高质量、高品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原文链接:http://zrzy.ln.gov.cn/ywbb/gtkx/202102/t20210208_4082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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